本报讯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王怀玉宣布,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,新疆的1000名各族(以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为主)青少年学生将分赴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12个内地城市,进入国家指定的办学条件优越的学校读高中。
去年9月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、计委、财政部和国家民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》,决定从2000年秋季开始,在内地部分经济发达的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。为办好新疆高中班,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已安排一次性基建、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经费8750万元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千方百计落实了今明两年的1250万元各类费用(其中今年450万元)。自治区还成立了领导小组,负责落实对口城市办新疆高中班的相关事宜。
据悉,这些高中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,同时适当招收汉族农牧民子女。学制为4年(含预科1年)。